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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废电风扇竞价处置公告

根据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经学校审批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采取市场竞价方式处置一批报废资产。

一、处置资产概况:

1.学生宿舍顶扇一批,购置年份:2013年,型号:FD40-1,分布情况:西校区学生宿舍2号楼电房。

二、处置方式:面向社会公开竞价处置,按最高购买价出售。

三、报名要求:

(一)竞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

1、遵纪守法,诚信经营,社会信誉好,无不良经营史或违法犯罪史的企、事业单位或个人。

2.没有被学校列入不良竞价行为名单。

(二)报名时间、地点及相关事项:

报名时间:2017年7月24日(周一)下午17:00之前,周六不接受报名,周日正常上班接受报名。

报名地点: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。企、事业单位报名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(原件备查),个人报名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(原件备查)。

四、竞价方式:现场踏勘、限时报价。

1、报名结束后,学校安排各竞价人现场踏勘待处置资产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各报名单位按照学校电话通知约定的时间,在学校工作人员的带领下,到现场踏勘。

2、看完现场后,竞价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对处置的资产进行报价。竞价人是单位的须在报价单上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签章。竞价人是个人的须附身份证原件并签章,自行用密封条对报价文件密封盖章后上交。

3、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报价,超过规定时间报价的,报价无效。

4、本次竞价处置采取设置竞价底价的方式,竞价报价需精确到元。

5、因须立即报价,所以在查看报废资产时,竞价人若是单位的,必须带上单位公章。

五、竞价处置方式:所有竞价人看完现场并递交完竞价文件后,由学校国资办会同、财务、审计部门、监督人员组成竞价评审组进行评审。

评审方法:处置资产按最高竞价出售。按报价高低确定排名,不低于标底价的最高报价者成交,报价不低于标底价的次高者和第三名为成交候选人。

六、处置资产搬运要求:

竞价人中标之后1日内须将中标金额按要求转入学校账户,并在1日内将所处置资产搬运完毕并清洁完现场。

七、竞价人须知:

(一)竞价时,当最高报价低于标底价时,学校有权重新组织竞价。

(二)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,处置资产的搬运费、运输费、租车费、保管费等其它相关费用由成交人自理。

(三)成交人在成交确认时,一次性交完资产处置金。所有票据请自行妥善保管,遗失不补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,我校将中标人列入不良竞争名单,取消今后在我校的投标资格:a、确认为成交人后不与我校签订合同或不及时缴纳处置金的;b、确认为成交人后未履行处置文件规定全部义务的;c、签订合同后擅自转包他人的;d、未及时完成处置任务的。

(四)成交人在完成处置任务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操作,注意安全,由此带来的责任、纠纷由成交单位完全承担,与我校无关。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竞价处置物资,处置垃圾要运走,场地要清除干净。若有物资被拿走或损坏,则应予以相应的赔偿。

(五)处置公告中所提及具体时间如有变更,将会及时通知各竞价单位并在网上予以公布。

(六)取消竞价资格:报价文件无密封或密封不符合要求、报价文件超过竞价截止时间递交、不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交纳资产处置款、竞价不符合处置文件要求、报价低于底价、报价过低或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况均取消竞价资格。

(七)成交结果将于评审确认成交之日在学校网站上公告。我校不向非成交人解释原因,竞价人已递交的竞价文件均不予退还,敬请原谅。

欢迎有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参与竞价!

联系人:覃老师

联系电话:*****。